您好,事情是这样的2101年12月5号15点之15点05分,我从家里骑电动车去上班 由南向北慢速行驶!突然出来一位75岁的老太太面朝北的横过马路直奔我过来!由于事情突然无法刹车被我电动车的左车把刮倒!导致臀骨骨折!电动车被交警拖走!请问这件事怎么处理是最公正的! 我地占几分责任
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该保持好现场并且报警,有人员受伤拨打120(送院治疗)及时救治伤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要有先让,先慢,先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