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你也有错,不妨好好和老师沟通一下。你违反的是课堂纪律,你的老师没有犯罪哦,犯罪仅是指违反刑法的行为。不过他的确违反了一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至于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你的老师做法欠缺考虑,伤害了你的自尊心,并且可以说侵犯了你的受教育权。但同时,你也没有履行你作为一个学生的义务,根据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很显然你也违反了学生行为规范啊。所以我认为你最好是和老师好好沟通,告诉他你会遵守纪律,他应该相信你,并且他不允许你去上课是侵犯你受教育权的行为,也没有履行作为一个老师的义务。他实在顽固,你可以向他的上级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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