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第一学期语文期末考试,一个班的语文平均成绩是88.76。校长说和其他班级差距太大,让老师继续努力,不然就不续签合同。请问,在班级里有一名36分的学生的情况下,这样的成绩到底算不算好,
PS:年级第一名是95.13,但是那个班级是经过挑选的好学生,到底有没有可比性,应该怎么跟校长解释这个问题。
是在一所公立学校,而且一直存在这样的事情的。因为是规定一定要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所以学校里大多数都是外地小孩子。结果就变成了所有的上海小孩一个班,剩下的两个班级都是外地小孩。
我是很想为了教育事业,为了孩子们的素质努力,但是在我为孩子们的将来努力的同时,所有的家长和领导盯着的都是我们班级学生的成绩。关于这个,希望二楼的能理解。毕竟我也不想丢了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