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保险所得不用于偿还债务 是什么法规定的? 谢谢!!

如题所述

您算是问对了,这两天我正在整理关于保险的法律条款。
首先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其次
《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 第一款 人寿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资金账户不受债务纠纷困扰。

《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二条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希望能帮助到你,格式有点不规整,因为我从我做的文件复制过来地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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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30
我国保险法明文规定
第2个回答  2011-01-18
保险法规定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5
中国保险法(新版)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