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但还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现其中一方反悔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都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但还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现其中一方反悔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可否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协议执行?

夫妻两人签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在没有登记离婚之前,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对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进行反悔,因为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在离婚登记之后,在那之前任何一方都没有履行协议内容的义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如果以及登记离婚,离婚协议即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提出的离婚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的,俗称自愿离婚或者协议离婚,那么这里的离婚协议如果是对方未能按约履行的,你可以向被告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主张对方按约履行给付义务。判决生效后,对方依然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提出的离婚是通过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的形式离婚的,那么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义务,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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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8
双方都签字了 没有去法院办理离婚证。一方反悔了,是可以那去法院办理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民事合同一般只要符合发生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就能生效,而离婚协议可以看作是民事合同。但其生效要件相对特殊,《婚姻法》31条规定除了夫妻双方有自愿的合意,还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32条规定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调解或提出诉讼。因此没有领离婚证,协议就没有发生相对的法律效力。
可以按照协议内容提出诉讼,但由于协议本身不生效,内容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更谈不上执行的依据,可以以协议内容作为诉讼请求,经过审判,方能执行。当然,这一请求是否被法庭赞成是需要法庭裁量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17
协议对双方有效,但是没有办理登记则还是合法夫妻。如果提起诉讼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除非另一方符合法定离婚要件即:《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但是如果另一方不符合下列条件的,就不能离婚。人民法院驳回诉讼以后,6个月内无法再提起诉讼。六个月之后再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第4个回答  2011-01-17
对夫妻内部有效,但是法律不保护因为没有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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