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10年,我要辞职可不可以向公司要赔偿

如题所述

  你要分清楚是公司解雇你 还是你辞职,如果你们公司按照劳动法你辞职,那么公司有权利不给与你补偿的,同时在 一些条件下公司是给予你补偿的
  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同时也可以获得每年一个月的补偿,如果你们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合同,你不仅可以获得二倍工资同时你也成为了公司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者,可以要求更高的陪偿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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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6
可以啊!最最少都一个月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1-01-16
不可以,如果辞退倒是可以的
第3个回答  2011-01-16
这个真没有
第4个回答  2011-01-24
不可以

参考资料: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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