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转学麻烦吗?要怎样转?详细点

如题所述

高中是可以转学的。但是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

具体的普通高中办理转学手续需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转学证明表:经转出(入)学校及其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地级教育局审核批准。

3、高中需《学校所在地高中学生档案》。外省转入必须有相应的档案材料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和转出学校所在地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专用章。

4、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仅限于普通高中学校间转学,以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高三下学期以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

5、办理转学手续时间为学期结束前一周及新学期开学前一周。

6、办理地点为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转学须遵循以下原则:

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可转入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2、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跨类别转学的,中考分数必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统招生网上录取最低分数。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含中外合作项目班)的学生可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但中考分数必须达到当年生源地网上报名最低控制线及转入学校当年统招生网上录取最低分数。

4、境外转入的省内户籍学生只能转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含中外合作项目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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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07

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天津市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


学生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天津市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转学原则:

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置入学。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采取统一测试、统筹调配等方式,妥善组织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的转学工作。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调配本区普通高中学位、教师等各类资源,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户籍所在区普通高中就读。

工作安排:

2019级、2020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安排如下:

1、制定方案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区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2、网上报名

2021年8月17日至31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参加户籍所在区组织的网上报名,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统一测试

2021年9月2日至3日,各区组织报名学生进行相关材料现场核验;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各区于2021年9月4日(周六)组织统一测试。

4、统一接收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普通高中空余学位、教师配备等情况,统一接收转入学生在普通高中就读,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5、报到上课

2021年9月6日至10日,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上课,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学生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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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30
非常麻烦的。

高中学生在市内跨县(市、区)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市级学籍主管部门批准、转入学校同意后,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转学证等材料,按照规定时间集中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本省内跨市转学,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转出市市级学籍主管部门批准后,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和转学证等材料,按照规定时间集中到转入学校所在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由我省转出到外省(市、区),须在转出学校同意后,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和转学证等材料,经市、省学籍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一经转出,因未能在转入省注册学籍又要求在本省恢复学籍的,不予办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5-02
有钱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