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你没看懂我的提问,我的意思是说在登记机关已经登记一个个人独资企业,是否能再另起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再办一个独资企业?可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我知道一个独资企业可以办分支机构,但不知该自然人可能再办一个独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