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书心得

如题所述

《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 鲍 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 苏 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 唐 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 孙 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 当 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三、品评《围城》的人物:  
  
方鸿渐是《围城》的主角也是主线,所有的人和事都围绕他所展开,所以我先分析分析方鸿渐。方鸿渐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方鸿渐出身在一个比较封建的家庭,个性上是个自大且志大的人。在外国留学没得到学位便说博士学位没用,是亚当、夏娃的遮羞布。后来,从爱尔兰骗子手里讨价还价,买了张假文凭,还骄傲地说这是“中国自有外交或定商约以来唯一的胜利”。  
方鸿渐志大但才疏。在留学期间,土木工程系念不来,又从哲学系转到国文系;回国后,先在周家的点金银行工作之后羞愤而去,在三闾大学谋了个副教授最后被解了聘,回来上海在报馆工作结果参加了集体辞职,书的结尾说方鸿渐又要到内地去工作,结果可想而知。  
在方鸿渐的眼里,仿佛每个人都是值得讽刺一下似的。先看看回国船上沈太太的儿子的描写“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跟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活像报上讽刺画里中国人的脸。”看见这样的描写,脑海中便立即速写出一个细长眼睛的小孩的漫画形象。  
“看来像个幼稚的老太婆或者上了年纪的小孩子”是对诸慎明的描述,看到顾尔谦的金牙调侃“口内两只金牙使他的笑容尤其辉煌耀日”,初次见到高松年便讽刺“高校长肥而结实的脸像没发酵的黄面粉馒头”,仿佛已经预计到两人终将不欢而散。  
方鸿渐曾去过的两处地方,也被讽刺地颇为前卫。一处是和鲍小姐去的一家西菜馆,里面的东西没有一样可口——“上来的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经登陆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红酒、牛油无一不酸。”  
另一处是方鸿渐同赵辛楣、孙柔嘉等人去三闾大学的路上的一家饭店——“苍蝇、蚊子、臭虫算是饭店里的岁寒三友。”调侃之中,又不失文人的雅气。  
在方鸿渐身上我们仿佛可以看见我们自己,有些似曾相识的同感,就像方鸿渐在回上海后,想到与唐晓芙再次相遇的自己,看到了自己“一年前爱她(唐晓芙)的自己早死了,爱她、怕苏文纨、给鲍小姐诱惑这许多自己,一个个全死了。有几个死掉的自己埋葬在记忆里,立碑志墓,偶一凭吊,像对唐晓芙的一番情感。”我们也许也会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自己,对已随岁月逝去的那个“自己”审视一番,才真正看清当时的自己。  
我把方鸿渐所接触的人分成两波——鲍小姐、苏文纨和唐晓芙被我视作方鸿渐人生第一阶段接触的人,而赵辛楣、孙柔嘉为第二波。  
先说说鲍小姐、苏文纨和唐晓芙这三位小姐。鲍小姐的出场尤为艺术化,先是起的两个绰号——“‘熟肉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成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在鲍小姐与方鸿渐的友情“像热带植物般飞长”之前,鲍小姐说方鸿渐长得像她的未婚夫,结果她未婚夫是个“半秃顶,戴大眼镜的黑胖子”,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  
再说苏文纨和唐晓芙这对表姐妹。苏文纨自船上起便对方鸿渐一厢情愿起来,没事帮方鸿渐洗洗手帕、钉钉钮扣,被说成“假如订婚戒指是落入圈套的象征,钮扣也是扣留不放的预兆。”方鸿渐看上唐晓芙之后,苏文纨好似察觉,但不知是她苏文纨自我感觉极好,还是方鸿渐忧柔寡断的缘故,在月夜之会之后,两人彻底吵翻,顺便把方鸿渐和唐晓芙的大好姻缘也阴差阳错般地搞砸了。之后,周太太骂起方鸿渐来说的“酥小姐、糖小姐”,是“因为‘芝麻酥糖’那现成名词,说‘酥’顺口带了说糖;信口胡扯,而偏能一语道破,天下未卜先知的预言家都是这样的。”在方鸿渐从三闾大学回来之后,再与苏文纨相遇,苏文纨仿佛有很大的变化,无论是对赵辛楣的谄媚,还是由于对金钱的贪婪而带私货,人性中的种种负面都崭露了出来。方鸿渐能否再和唐晓芙相遇倒是小说的一个谜,我想,这也让唐晓芙在读者心中永远是个妙人儿。  
接着说说赵辛楣、孙柔嘉。赵辛楣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物,他当初出现的时候总把方鸿渐想象成为自己的假想敌,戏称两人是“同情”(追同一个情人的人,延用自“同学”“同乡”等),后来两人同时失恋,才算真相大白。赵辛楣在方鸿渐的人生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把方鸿渐介绍给三闾大学,还有孙柔嘉认识,起了“中介人”的作用。赵辛楣性格率真,在与方鸿渐“单方面吃醋”时表现得煞是可爱,比如望着电灯和方鸿渐对话,故意灌酒让方鸿渐出丑等等。  
孙柔嘉是方鸿渐的结婚对象,但这段婚姻来得并不是太光明正大,仅仅源于孙柔嘉扯的一个小谎,捏造了一封莫须有的信件。在孙柔嘉的身上我们或多或少会看到了大多数女性都会拥有的特质,既有娇羞、腼腆的一面,又有坚韧、要强的个性。在与方鸿渐结婚前体现前者多一些,而在婚后让读者看到了后者。从用自己钱置办家具到自己预支工资向婆家借的住房,仿佛永远也不会向迂腐的方家家长以及是不是来冷嘲热讽的弟媳低头,一个知识女性,有职业的知识女性所体现出的是那个时代的榜样。  

《围城》一书里出现描写了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都反应在纸上,让人又爱又恨。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并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很具立体感。
作者透过一系列的生活琐事表达出一个知识份子的悲哀,从假文凭到在学校的演讲,从学样的演讲到知识份子的聚会,表达知识份子那种内心世界的丑陋细腻的描写出来,特别在第三章知识分子的聚会的描写,更深刻的描绘了这种知识分子的丑陋灵魂。你看,他们为了爱情而彼此的鄙视,那个赵辛楣一心想灌醉方鸿渐以泄爱人被夺之恨,谁知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关怀更教他醋上心头,褚慎明和方鸿渐在席上互相鄙视,相互拆台,褚慎明看到方鸿渐酒醉后呕吐,故意嫌恶的捂着鼻子,心生一种幸灾乐祸和解脱的快感,“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
《围城》一书提到多重的围城,即一个大围城就是当时的社会,另一个小围城就是人的心灵世界。
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信服;他们深有城府,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这样多一个开放的西方世界踏入这个封闭的世界里,已经把方鸿渐推进这个围城。
喝过洋默水,是一个知识分子,但是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这样的背景下面,他希望自己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不可能成为大人物,真是命运的悲哀。这样的玩世心态制约了他不可能迈出更宽的路,这就是一个想有抱负知识份子对现实社会的无耐。
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过良心,他为自己找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所以自己的知识份子,要看“文凭”。那知这样没有给他带来真正的好处,反而在演讲中大出洋相,又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方鸿渐根本没有想到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却是那个假学位。
进入了爱情的世界里,发现他并不是一个专一的男人,他对爱情不志一,增添了他的痛苦,真是,天涯茫茫路,最终的婚姻并不是他爱情的港湾。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构建了方鸿渐一生的没有得到真正的幸福,
至从进入这个大围城之后,就决定了人只会在这个围城里迷失方向,根本没有能力突破围城。
一个在围城里,最终让人方向而走出来的是人的心灵,他那一点的良心在这个虚假的社会,成为一个痛苦的源,他在进入这个社会,必须虚伪的跟着社会走,但他内心的良心不愿意做虚假的事,这一个张力加深方鸿渐的痛苦。他—点的虚荣刚好与这个虚假社会一拍而合,他进入虚社会圈子里始终走不出来,根本没有办法真实的面对身边的人、事、物。他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这一个容忍不了别人的错,却是允许自己的错,这一种本性的定向,又成为一个人性的张力。围城最内层就是的心灵,方鸿渐一直出自己的心灵世界,这决定了他根本没有能力走出社会这个大围城。
方鸿渐在这个围城里生活,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从种种生活的细节中以及极其普通的琐事里,描绘出他没有能力走出这个大围城,即当时的社会;本书所描写方鸿渐的内心世界以及内外心的活动,描绘出他根本没有能力突破人性的弱点这个小围城,即自己的心灵。
人生最大的痛就是在这个社会上没有用真才实学达到自己的抱负,而是虚假的东西以及残酷的手段达到自己的抱负;人生最大的无耐就是在处世生活中无法把内在真、善、美的人性表达出来,而是表达出丑陋的人性。从钱先生一书里看到只是人在围城里无耐的生活,人根本没有能力突破围城,这是何等凄凉的情景啊!
真正的能够从这个围城里走出来,就是死在围城里,围城对一个死人无法施展它的魅力,同时对一个死人也无法有任何约束的力量。所以历世历代的人都死在围城里,根本没有能力突围。
圣经却告诉我:我们在基督里死了,活着不在是我,而是复活的主在我里面活着。只有蒙上基督所救赎的人,才能用真实的人性面对这个虚假的社会,也只有他才能出真实的内在我。基督徒一生渐渐不在这个围城所约束,最终以得胜的姿态走出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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