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渊源的分类

如题所述

分为直接渊源和间接渊源两种。前者为成文法,后者可以是判例、惯例甚至法理。法的渊源简称“法源”,主要指法律规范的来源或源头,是指能作为法律决定的前提的那些法律资料。

法的实质渊源,即法是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还是神的意志、君主意志或人民意志;可以指法的形式渊源,即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如宪法、法律、法规。

可以指法的效力渊源,即法产生于立法机关还是其他主体,产生于什么样的立法机关或其他主体;可以指法的材料渊源,即形成法的材料来源于成文法还是来源于政策、习惯、宗教、礼仪、道德、典章或理论、学说;等等。

扩展资料:

法的渊源是发展的,不同时代和国情之下的法的渊源多有不同。如古罗马的法的渊源主要是法律、习惯、最高裁判官的告示、法学家的著作;中国封建社会的法的渊源主要有成文法、有关的封建纲常礼教和习惯,其中成文法在不同朝代又常有不同形式。

各个历史时期、各个国家,不可能有种类完全一样的法的渊源。一国有多少种法的渊源,有什么样的法的渊源体系,主要由该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

在中国也称为法的形式,用以指称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形态。任何法都有一定的表现形态,例如以成文法形式表现或以判例法形式表现,以法律形式表现或以行政法规形式表现。

立法者或执政者的重要职责之一,便在于使所制定或认可的法,获得适当的、科学的形式。执法、司法和守法者要明了不同的法的形式或渊源与自己和自己经办的各方面事项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的渊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法的渊源指法的源泉、来源、源头。

法的渊源的一般分类
(1)历史渊源:即引起特定法律制度、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产生的历史事件和行为。
(2)本质渊源:即法律现象产生、存在、发展的根本原因。
(3)思想理论渊源:即对一国法律制度、法律规范起指导作用的理论原则和思想体系。
(4)效力渊源:即法律规范的效力根源、强制性效力的来源或根据。
(5)文件渊源:即法律出自于何种法律文件。
(6)形式渊源:即被承认具有法的效力和法律强制力或法律的权威性的法的形式。

我国目前所说的法的渊源,一般有实质意义法的渊源和形式意义上法的渊源两种不同的解释。在实质意义上,法的渊源指法的内容的来源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即根据法的效力来源不同,而划分的法的不同形式。在我国,对法的渊源的理解,一般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主要是各种制定法。

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是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法的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法的非正式渊源则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民族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这是由我国国家和法的本质所决定的。此外,在法学上一般也认为,习惯应视为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在当代中国,不采用判例法制度,判例不具有约束力,不是法的正式渊源之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14
1.根据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的不同,可将法的渊源分为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2.从法的渊源与法规范关系的角度,可将法的渊源分为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制定法等与法规范、法条纹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的直接渊源,学说等与法规范、法条纹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的间接渊源。3.根据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法的渊源可以分为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4.根据法的渊源的相对地位而分为主要渊源与次要渊源。5.在实践中,法的渊源最主要的分类为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