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档案即将沾上一个大大的污点,就因为40W的陶瓷小夹板!寝室500W的饮水机和几台电脑都可以用,可是我却因为40W的电器而被处分,我不甘心啊!
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第五条第二点:
1. 住宿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各种用电设施,在规定的电量配额和电器具范围内安全用电。学生因学习需要购买电脑等大功率的用电器具时,应事先到宿舍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2. 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器、电熨斗、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违者除没收禁用电器外,视情节轻重给予院纪处分。
3. 学生不准增加、拆除、变更宿舍内各种公共电器设施。严禁私自接线安装插座、床头灯、任何电源线。插座或电器具均不得悬挂或放置在床铺上。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院纪处分。
就因为这些规定,把我的40W的夹板缴掉,还取消我全年评优评先的资格,警告处分并记入档案,我不甘心啊
有谁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帮我吗?我已经找了辅导员,但是就是她把我送上刑场的,我跟她解释那个东西我这个学期都没有用过,但是她说我狡辩,还说我自作孽不可活!我平时表现还好,成绩也还行,还拿过优秀学生奖!我可以找什么样的人驳倒他们啊
这是我所有的分了,急,很急,等文件批下来就更麻烦了
我们是辅导员带的第一届学生,这个不是跟老师关系不好的原因,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怎么联系过,我向了帮辅导员做事的学生打听了下,都说她太不近人情了,说我错就错在有这样的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