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届业委会主任和物业阻碍我们新一届业委会成立,目的是怕新一届追究他们以前一切违法责任,现应该怎么办

上一届业委会出卖业主的权利,伙同小区旁边别的开发商把我们和傍边的小区之间围墙拆除。新一届的业委会能不能起诉上届业委会主任?以什么名义起诉?
我是新的业委会主任,我想起诉的是上一届的业委会主任。他根本就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是物业私下做手脚把他弄上主任位子的。物业合同也是他签订的,他根本就不具备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这个合同能不能视为无效??这几年物业和他除了吃喝打牌,就是找我们要物业费。不给大家修房子,有的业主就不给他们交物业费,他们就去告业主。现在他和物业还阻止我们成立新的业委会,不和我交接公章等手续。他和物业的目的就是拖延我们去起诉傍边那个小区的开发商。还有这个物业就是开发商的单位。我想请问大家我们能不能通过起诉和物业解除合同,我们自己在从新招标个物业。

您提的问题比较不好回答:一是业主委员会要通过选举产生,您是否觉得心的业委会合法?二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按照规定,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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