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文明工地”有什么好处?

有什么好处?还是规定每个工地都要申办的?不申请不行?还是申请有什么好处?

  一、好处:

    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甲方给你的文明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不可能全部用在文明施工上面,用的也只是一部分而用,剩下的自然就进到施工单位手里了,接着是获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那是施工单位荣誉,企业形象。

    建设单位,也就是甲方,其实他们没有什么好处只能在获奖后个资料上口头上提到他们,至于奖励就是一款牌子而已。

  二、文明工地的简单介绍:

  文明工地是一个工地的荣誉称号,由各地方建设局、建设厅颁发这个荣誉称号及相关证书。各地建设局会制定相关条列,根据当地的实时情况,制定申报“文明工地”条件,然后一一对申报的工地进行审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工地通过审查并开会讨论是否给予“文明工地”称号。以下是通用制度。

  三、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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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文明工地是一个工地的荣誉称号,由各地方建设局、建设厅颁发这个荣誉称号及相关证书

  文明工地标准
  ⑴班子坚强。项目班子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重视创建文明工地工作,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工作勤奋,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作风民主,群众威信高,组织能力强。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发挥好,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制度认真,落实措施有力。 ⑵队伍过硬。思想过硬,日常学习教育落实,施工人员爱工地、讲道德、吃苦奉献思想树得牢;技术过硬,结合施工狠抓业务技术培训,施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作风纪律过硬,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施工人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打硬仗,无违法犯罪。 ⑶现场整洁。生活现场布置合理,设施齐全,伙房、澡堂、厕所干净卫生,宿舍整齐划一,会议室、图书室和娱乐体育活动场所布置有序;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标牌齐全,规格统一,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管理符合贯标要求,场地经常整理,保持清洁。 ⑷鼓动有力。施工动员教育及时,标语口号响亮,劳动竞赛成效明显,党团员带头作用突出,施工人员生产积极性高,现场大干气氛浓烈。 ⑸工期保证。能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完成实物工作量超计划,工程进度在参战单位中名列前茅,满足工期要求,业主满意。 ⑹产品优质。工程有明确的质量目标,有具体的分阶段规划,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和严格的控制措施,认真落实ISO9002质量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评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铁路综合工程达85%以上,公路工程达80%以上,房建工程达40%以上,其它工程达行业(合同)规定水平。 ⑺安全达标。工地安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教育常抓,检查认真,预防得力,安全防护符合施工规范标准,无因工死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严重污染和扰民,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 施工安全设施
  ⑻效益显著。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成本控制,处处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工程无超拨款,职工工资按时发放,能够超额完成承包利润指标。

  创建文明工地先进单位标准
  ⑴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单位领导班子有强烈的“创建”意识,能把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经常进行研究布置,舍得投入,有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和人员,有详细的创建规划和具体步骤措施,有检查评比。 ⑵教育扎实,活动深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有的放矢地开展各种教育,职工有较强的创建意识。创建目标、措施和要求深入人心,创建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全员参与热情高,“创一流,争第一”意识强。文明工地(14张) ⑶成效显著,业绩突出。各工区必须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没有死角,项目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水平较高,必须在公司内外创出良好信誉,使管理处于领先水平。

  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按各地方建设局政策会略有不同,下面是某市的评审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检查评审。 第三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第四条 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第五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称号授予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评审组织
  第六条 市建委成立**市建设工程评优评审委员会,负责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管理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安全文明工地初审委员会,初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 第七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每季度评审一次,由安全文明工地初审委员会组织、初审、推荐,**市建设工程评优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八条 参加评选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为**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工程规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一)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100万元以上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二)由建筑企业承建的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桥梁、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 (三)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第九条 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按规定配备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效安全员岗位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三)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市“安全文明工地”实施方案和措施; (四)施工现场必须实行标准化管理和安全生产评价; (五)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六)具有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施工许可踏勘记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 (一)没有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提出创建市“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并在市安监站备案的; (二)发生四级及其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三)受到通报批评的、不良行为记录的、经济处罚的; (四)发生重大火灾和治安事件以及发生1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五)因严重扰民、野蛮施工受到举报、投诉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 (六)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 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填报《创建**市安全文明工地申请表》,开工后及时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条件审查备案。
  检查方法与评审
  第十三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实行动态管理,**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对申请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评定打分。 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接到**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推荐报告后,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达到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授予**市“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并予以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第十五条 凡未通过评审的工程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
  评审纪律
  第十六条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评审资格。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十八条 检查和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公平公正、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十九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和评审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市建设委员会定期将获奖工程项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奖惩
  第二十条 对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主要承(参)建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由市建委发文公布名单,在全市通报表彰。 第二十一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业绩作为企业考核、升级、评优评先和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工程招投标部门对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在投标中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可以获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奖励费的70%。 第二十四条 未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不能参加工程质量“优质结构”和“山阳杯”的评选活动。 第二十五条 已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的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核实,取消市“安全文明工地”获奖资格,收回奖牌和荣誉证书。 (一)发生死亡事故; (二)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 第二十六条 对被取消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将按规定给于经济处罚和不良业绩纪录。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辖区符合评审条件的工程项目,报**市“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评分说明
  1、1-8项=100分,适用于主体结束后的考核评分检查。 2、1-11=130分,适用于主体施工,根据工程实际进行的平时考核检查。 3、机械设备的“两证两书”指该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履历书。 4、安保体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订。 5、总分=施工安全数×0.6权重系数+文明施工分×0.4权重系数。 6、优良条件:总分≥85分;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中(1)-(8)得分率≥85%。 7、达标条件:总分≥80分;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中(1)-(8)得分率≥80%。 8、总分70~80分的为基本达标,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工地。 9、考核项目中(缺项考核的除外)有一项为零分,则不能评为文明工地。 10、每项扣减分数不大于应得分数。 11、现场生活设施利用市政公共设施或基地设施的,按百分率计分。 12、发生死亡事故或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 13、采用技术进步者加10~15分,在省、部检查中获通报表扬者加20~30分。

  难处还是很大的,不过好处也不难理解,你还是通过条款自己琢磨吧。

  -----转自百度百科

  大哥,你自己合作编辑的怎么还会问这样一个问题,小弟,很是纳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