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谈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如下:
1、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夯实基层基础。“枫桥经验”启示我们,要加强城乡基层精细化管理,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惩防并举、以防为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不能老是“亡羊补牢”,穷于事后应对。
3、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把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基层,切实增强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着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一、共建共治共享
1、是指人民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享有治理成果;“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就是使个体在社会发展中从自在走向自为,从独立发展走向个体、共同体、社会协同发展。
2、从根本上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定位,是对全体人民意志的遵从,对全体人民参与权利的肯定,对全体人民利益的敬畏。
二、共建
即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就发展社会事业而言,在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保以及社会服务等相关领域,应本着政府主导和政社合作原则,通过一系列政策安排,为市场主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创造发挥作用的更多机会。
三、共治
即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参与权是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人性需求的组成部分。物质匮乏的社会阶段,人们参与公共事务的动力尚不突出。共享即共同享有治理成果。
四、共享
共享即共同享有治理成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发展成果却没有很好地惠及每个家庭每个人,城乡之间、地域之间、群体之间存在一定差距,这种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不是人民需要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