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在一起住,财产应该怎么办

是这样的,我和老公准备去拿离婚证,但离婚后还是住在一起,先不让别人知道我们离婚了这样住着,看今后如果两个人感情好了就复婚,如果确实过不到一起就分开,但现在去拿离婚证是不是要把财产什么的都写清楚,还有就是如果现在我们写了财产和债务平分,但因为还住一起就没有确实的分开财产,如果今后还是要分开的话,到时这财产应该怎么办?是还按照当初写的离婚协议书上写的平分吗?

去办理离婚,首先就要明确你们的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得以解决。
如果你们离了婚还住在一起,那么这就属于同居关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个时候也许财产就和你们签署离婚协议时的财产不一样了。所以建议你们事先就财产问题协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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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8
只要办理了离婚,在法律上你们就已经不是夫妻了,这和你们住不住在一起没有关系,另外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法院也会就你们财产问题进行分割,协议离婚已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平等财产债务,那就是一人一半,并且在你们离婚继续居住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内的所有产生的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了,即使将来复婚还是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复婚而改变。
第2个回答  2010-12-28
既然要拿离婚证,就要把财产和债务的问题协商好,最好以离婚协议的形式写下来。拿了离婚证后,你们的财产和债务就算暂时没处理,到了要分开的时候还是可以依协议处理的。
第3个回答  2010-12-28
离了再复,好麻烦。
不如先不离,先分居一段时间,就在家里分居,按照离了的标准来执行。
如果一段时间以后真的不行了,那就真离。
第4个回答  2010-12-28
还是分开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