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看了一套二手房,双方已基本达成买卖意向,但我昨天看了该住房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土地证上的土地取得方式中注明为“划拨”,房产证中注明是“私房”,这样的房子能买吗?房产和土地都可以办理转让手续吗?划拨方式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呢?划拨方式和出让方式的土地使用权在住房转让的时候有什么区别呀?哪种方式对购房者有利呀?土地出让金应该是买方支付还是卖方支付.有明确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