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拒赔,如果打官司,胜算有多大?

如题所述

我是保险公司的,胜算大概在80%左右,但是你要看交通部门出示的认定书,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从我在保险公司理陪案中的经验是这样的追问:
不客气,想问下你那个车子是那家保险公司的,07年我妈妈也是被车子撞的,当时产生的医疗费用一共5万,打官司也弄了好长时间,不过最后还是理陪了,追问:
好像是中国平安保险,我妈是当场死亡,没有产生医疗费,交警队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十几万吧回答:
很不好意思的告诉你, 我妈妈也是平安的,这个公司理陪是最难的,不过能赢的,我支持你,交警都说了,这个是可以理陪的,你让家里人和村边的人说下,如果有保险公司的人调查的话就说是车子刮的摔的,这个你最好自己回下老家,这些事情家里人也不一定会弄,没有产生医疗费用没有关系的,这样理陪更好办,还不会很麻烦呢!我支持你!追问:
那个车主怕索赔不成,产生刑事责任,我晕,我们家都没向他们家索赔了,他还怕,我下个月回去咨询一下家里的律师行去,不过想跟村边的人全部交待清楚很难的,家里很多那种幸灾乐祸的人,哎。。。回答:
上民事法庭的话保险公司基本是输的。追问:
现在保险公司就以他们调查的结果为由拒赔,因为我在广州,只有我爸和妹妹在家,他们对这些事又不熟悉,保险公司跟车主说要想继续追讨就要打官司,如果官司输了,车主跟我们都会有刑事责任,会认定我们骗保,所以车主现在也很怕,不想弄回答:
没有通知公安局,像这种情况我们那里都只是直接报警,交警队就会下来调查,交警队已经给了所有的处理结果,包括要向保险公司索赔多少钱都告诉车主了。回答:
不会吧!人都死了得公安局开死亡证明啊!!你们那,,,没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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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1

一旦发生了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也要秉着坦诚的态度,主动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等。再有,保险公司拒赔时,除了向保险公司本身进行投诉外,还有当地保监局的信访办、市保险同业公会的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甚至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法来解决。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1、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拒赔

根据法律的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有如实告知义务,新《保险法》实施后,增加了一条“不可抗辩条款”(A16),具体表述为:“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事故与投保险种不对应,保险公司拒赔

买什么样的保险,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比如,寿险可以保疾病身故,也可以保意外身故;意外险则只能保障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最多有附加的意外医疗。有时候,被保险人遭遇的某一件事故,到底是否属于自己投保险种里的保险利益之一,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会有争议,双方可能会有不同的观点。此时,投保方当然要争取有利于自己的说法。

3、保险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拒赔

如果保险事故被列在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不仅仅是车险,寿险、家庭财产险以及其他责任保险中都有“免责条款”。不同险种在此条表述中会有一定差别。比如,健康医疗险中通常将罹患艾滋病(AIDS)列为除外责任,将战争、核武器等导致的事故列为除外责任。家财险中通常把地震列为除外责任。车险中通常把无证、非法证件驾驶、酒后驾驶等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列入除外责任。

4、“观察期”免责,保险公司拒赔

健康保险常有免责期(或曰观察期、等待期)的规定,指的是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不同的产品责任观察期也不相同,如短期医疗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天,重大疾病的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或者1年。但免责期一般只在第一次投保时才设立,第二年开始在同一保险公司续保则不存在免责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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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0-23

  保险公司拒赔,如果打官司,胜算有,但是通常不大,具体原因如下:

    保险公司的条款很详细也很复杂,其中的条条框框在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由于对合同很难详细了解和研究,导致很多免赔或者除外责任,因此在出险后被拒赔,此时提起民事诉讼,很难有胜算,因为条款摆在那里。

    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通常比较专业,去拒赔的理由相对充分,也做好被保险人有争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准备,其引经据典的手法比作为非专业的被保险人显然不是一个层次。


第3个回答  2017-05-18
要看具体案情及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4个回答  20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