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一共七年,这时的中国还不能说是社会主义国家,而是新民主主义国家;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基本上建立起来,从这时起中国就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阶级力量。由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既可以自发地走向资本主义,也可以被引导走向社会主义,其本身并不代表一种独立的发展方向。
扩展资料: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
从建国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
“一化”就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主体;“三改”既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两翼”。一方面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工业,使我国由落后的农业国逐步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使社会主义工业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有决定意义的领导力量。
另一方面,要求把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把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支持和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
“一化”和“三改”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促进,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辨证统一。因此,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总路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民主主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