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的收费是怎样规定的

如题所述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费的构成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物业管理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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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1.物业费的计算:2008年1月起计算。当你取了钥匙,签了商品房的验房书、填写了客服资料就视为交房完成。具体收多少,收多少时间看你的物业前期服务协议。如果当初再验房时发现问题(重大质量问题),那就需要与开发商,物业沟通、谈判。物业费的计算缴费时间会有推迟,具体时间已整改完毕为准。 2.对于毛胚空置,首先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只明确了你必须缴纳的义务,并没有提及具体的方面。这个要看当地省份的物业管理条例,如果没有那就看市一级的物业管理条例。如果都没有,那只能依照前期服务协议的内容,就行缴纳。一般行业内认定你空置,水电读数为零式按70%收取。 3.我说一下,没有物业法这个法。接触这个行业多年就没听过这个法律,真不知道哪家哪个政府部门制定的(笑)。物权法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一章第7条也明确表示:按时缴纳物业费用 以上说明交是肯定要交的,但拿一张A4的新闻复印件就没什么效力。媒体的解读不是司法解释只能参考下没什么用。物业作为经营性的企业,只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区域水、电、煤起到养护保养的权利,并无权限制用户开通。再说物业交付,水电煤路四通是必要条件,这四个条件没有连交付条件都够不上。你的情况我只能怀疑物业关闭了,这个可以找相关职能部门(当地的房管局等)、110、媒体甚至出一份律师函寄给物业都可以。 4.上面都已经说了这里就不再累述,我很奇怪律师怎么也说物业法,他因该清楚这一块只有物权法才对。补充一定,房屋装修完毕不去住。也可以认定空置,具体看你的水电。 最后说一句,强龙不压地头蛇,不要把对方逼太急,适可而止。必进你以后长期住下去,物业也会经常和你打交道。大家都撕破脸,很麻烦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28
1.物业费的计算:2008年1月起计算。当你取了钥匙,签了商品房的验房书、填写了客服资料就视为交房完成。具体收多少,收多少时间看你的物业前期服务协议。如果当初再验房时发现问题(重大质量问题),那就需要与开发商,物业沟通、谈判。物业费的计算缴费时间会有推迟,具体时间已整改完毕为准。
2.对于毛胚空置,首先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只明确了你必须缴纳的义务,并没有提及具体的方面。这个要看当地省份的物业管理条例,如果没有那就看市一级的物业管理条例。如果都没有,那只能依照前期服务协议的内容,就行缴纳。一般行业内认定你空置,水电读数为零式按70%收取。
3.我说一下,没有物业法这个法。接触这个行业多年就没听过这个法律,真不知道哪家哪个政府部门制定的(笑)。物权法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一章第7条也明确表示:按时缴纳物业费用
以上说明交是肯定要交的,但拿一张A4的新闻复印件就没什么效力。媒体的解读不是司法解释只能参考下没什么用。物业作为经营性的企业,只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区域水、电、煤起到养护保养的权利,并无权限制用户开通。再说物业交付,水电煤路四通是必要条件,这四个条件没有连交付条件都够不上。你的情况我只能怀疑物业关闭了,这个可以找相关职能部门(当地的房管局等)、110、媒体甚至出一份律师函寄给物业都可以。
4.上面都已经说了这里就不再累述,我很奇怪律师怎么也说物业法,他因该清楚这一块只有物权法才对。补充一定,房屋装修完毕不去住。也可以认定空置,具体看你的水电。
最后说一句,强龙不压地头蛇,不要把对方逼太急,适可而止。必进你以后长期住下去,物业也会经常和你打交道。大家都撕破脸,很麻烦的。
第3个回答  2020-07-15

物业法关于物业费法律法规有:《物业收费规定》第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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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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