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通知辞职后三天辞职,公司以我事情没做完不给辞职怎么办?

事情已经做完了的,但是不能说下个月只要是我的事情我都得做吧。
这个月辞职,那下个月的事情就不是我的,为什么要我做完才能走?
不是几天,后面的事情,要继续呆一个月,我也是有急事的z!

由于你正在试用期,因此,你有急事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的。三天届满,无论公司同意与否,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终止。
因此,公司以你事情没做完不让走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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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30
兄弟 你们公司也有为难之处吧 入职也是一种缘 好聚就好散吧 多做几天而已 没啥大不了的
第2个回答  2010-12-30
无理要求,可不予理会,可向当地劳动部门寻求帮助
第3个回答  2010-12-30
按照自己的工作时间去处理
做多少就多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