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持刀捅了4刀按正常法律程序在办?

一开始我和一个朋友在一起刚好碰见另一个人欠我钱。然后我和朋友就找他要钱。我朋友和对方发生了争吵。后来对方从车里拿出了一把刀捅了我朋友背部四刀。我上去阻止背部也被捅了一刀。在和对方夺刀的时候还把手划了个口子。结果派出所出警。一开始派出所让120送我和我朋友进了医院。可是过了4.5天派出所只过来做了笔录。对方也只是到派出所做了笔录。也未进行处理。医药费什么都一毛钱都没送来。而派出所只讲了让我和我朋友在医院好了以后做伤残鉴定以后再说。?谁懂法的能不能帮帮我?教教我现在该怎么办?

    派出所的处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你和朋友受伤较重,明显构成伤害,可以在伤基本愈合后进行伤情鉴定,然后按鉴定的结论再由派出所进行相应的处理。

    如果你们的伤情构成轻伤,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行为人不愿意支付医疗费,你们可以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要求行为人赔偿各项损失。

    先进行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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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02
简单一点说,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一切都建立在你们的伤情是否已经构成轻伤或重伤。
现在派出所让你们去做的鉴定应该是伤情鉴定,结论无非轻伤或重伤还有轻微伤。你所说的伤残鉴定是民事诉讼中用到的概念,是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所用的。你们如果已经出院现在要做的就是做伤情鉴定,如果结论是轻伤或重伤,那么捅伤你们的人就有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在这样的前提下,你们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的对方立案侦查。后面就是正常的刑事诉讼流程了。
当然以上是建立在你们的伤情构成轻伤或重伤,轻微伤只能提起民事诉讼,再就是提示你们还是要做一个伤残鉴定,以便以后在法院审理的时候,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提供依据,说白了就是可以合法的让对方赔钱。我记得现在一个伤残一个等级是3万左右。
第2个回答  2014-01-02
  有些案件并不是需要公安机关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楼主所说的情况也有可能是办案单位还需要对受伤的伤情进行法医鉴定,而有些伤情的鉴定可能需要二至三个月(例如可能造成功能性的永久损伤、需要2-3个月的恢复期以观察伤情是否能够治愈或会造成伤残),在这样的前提下,且犯罪嫌疑人能够保证按照办案单位的要求随传随到、配合调查,那样也是有可能暂时先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而在伤者的治疗全部结束并进行法医鉴定后、根据具体的鉴定结论再予以处理。
  所以您不必太在意现在对事情的处理,最紧要的是先治疗,之后进行法医鉴定,然后根据鉴定意见再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
第3个回答  2014-01-02
就你目前所说的对方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现在就是看你们的伤残程度了,达到轻伤起刑就是三年,重伤七年以上,就目前看轻伤应该是没有问题了,对方如果会做的话就是主动到医院来或者委托家人来医院积极为你承担医疗费用,求得你们的谅解,否则,对他的量刑是非常不利的,也不排除对方现在根本就没有能力为你支付医疗费,总之,他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