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吉林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吉林省中西部,地处哈尔滨、长春、大庆三角地带,松嫩平原南端,坐落在美丽的松花江畔,南与长春市、四平市为邻,西与白城市、内蒙古通辽市接壤,北隔松花江与黑龙江省大庆市相望。与包头、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一起被称为“中国北方经济增长四小龙”。经济总量位居吉林省第三位。
松原市素有“粮仓、林海、肉库、鱼乡” 之美誉。享有“跨国公司眼中最具投资潜力的中国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魅力中小城市200强,中国东北十大魅力城市等殊荣 。截至2013年,松原市辖1个市辖区(宁江区)、1个县级市(扶余市)、2个县(乾安县、长岭县)、1个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扩展资料:
地级市设立标准
1、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0万人以上;
2、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
3、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
4、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
5、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
地级市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的"州",和明清时期的"府",下领县和散州(相当于今县级市)。它是一种省与县之间的二级行政单位,由一级行政单位的省(元明清时期称省,唐宋时期称道或路)所直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松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