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需15天内交罚款吗

我是重庆的,开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面有15天内交罚款并且他打了勾的) 需15天内交罚款吗,违法停车告知单可以不交吧 ,不会有滞纳金吧(上面只写3到15日内到哪里接受处理)

应将罚款交到指定的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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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9
行政行为,你应当及时交纳。
第2个回答  2011-01-19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三款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此,如果你已经收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应在15日内将罚款交到指定的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果你只是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应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逾期不到,不影响对你的处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19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中,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原则。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原则,是指治安罚款决定由公安机关作出,而罚款的缴纳由法定的代收机构统一收缴。
法律依据:一是《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二是国务院1997年发布的《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是加强对罚款收缴活动的监督,保证罚款及时上缴国库,二是有利于公安机关廉政建设和人民警察清正廉洁思想作风的培养,防止各种弊端的发生。
根据《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的治安罚款决定书应当载明代收机构的名称、地址和当事人应当缴纳罚款的数额、期限等,并明确对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是否加罚。
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治安处罚决定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你应该在15天内交罚款,否则会有滞纳金。

违法停车不缴纳可能你在验车时候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