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打赢了官司,但是对方还不还钱怎么办?
      1.申请强制执行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在判决书生效后两年内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查询对方财产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微信、支付宝和各银行存款等。债权人自己也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便法院执行。
      3.送达执行通知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
      4.列入失信名单
      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5.拘留罚款处罚
      如果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有线索证明对方故意转移财产、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法院可以对对方进行拘留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6.中止执行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二、什么样的人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打赢了官司,但是对方还不还钱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如果打赢官司后对方仍不还钱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对方还不还钱的,有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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