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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交税多少当然是跟收入水平呈现正相关的关系,一般来说,收入越高交税越多;交税越多,收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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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决定。个税改革后将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入综合所得。
另外,按照新个税法规定,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时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时,收入额为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举个例子,2019年,小张在某B公司工资薪金5500元/月,假设三险一金扣除500元,享受房屋租金专项扣除每月1500元;在T公司劳务费2000/次,一月取得4次。
那么,在进行预扣预缴时,小张在B公司扣除个税起征点、社保、专项附加扣除后工资薪金需要缴纳的个税为0元;在T公司需要预缴的纳税金额为:2000x4x(1-20%)x20%=1280元。小张每月需要预扣预缴1280元的个税,累计每年需要预扣预缴:1280x12=15360元。
如此算下来,小张一年扣的税还是不少的。别着急,还有另外一政策可以帮你减税。根据个税新政规定,包括工资、劳务报酬等在内的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并且个税采用多退少补原则。
汇算清缴时,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为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并入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2019个税专项扣除细则
2019年的新个税政策处理提高了个税的起征点,还添加了个税专项扣除项目,也就是说用户在计算个税的纳税所得额时,是要先扣除了起征点金额,然后在扣除了专项扣除之后剩余的金额,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根据我国的个税专项扣除细则,我们在计算个税时除了要扣除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外,现在还可扣除子女教育费用,继续教育费用,大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费用,住房租金费用以及赡养老人费用。
根据规定,子女教育费用每月可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每月可扣除300-400元,大病医疗每年最高可扣除60000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可扣除1000元,租房租金可扣除800-1200元,赡养老人每月最高可扣除2000元。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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