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4-24
2、用人单位不给你办理辞职手续,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还可以提起诉讼,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劳动合同法》第77条)。
第2个回答 2020-04-10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根据你工作时间可要求单位依法给你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9-04-05
1、用人单位的做法不对,你如果过几天走了是违反劳动法。
2、用人单位不给你办理辞职手续,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还可以提起诉讼,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劳动合同法》第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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