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原因,户口现在是集体户口,现在想买房子的相关问题,谢谢各位大虾,帮帮忙!

祖籍是四川南充人,由于工作原因,户口调至成都人才交流中心,是集体户,现在和男朋友想在成都郊县买房子,还没有结婚,想写两个人的名字,想知道需要哪一些手续。据说要开具未婚证明,这个未婚证明是在户口所在地成都市派出所开,还是在民政局去开,主要是想知道是在成都市还是在郊县开就可以了。

1、可在婚姻登记处查证你有没有登记,有就可在此办理。
2、可在住所地派出所的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3、可在自单位办理。
4、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政府民政部门。但民政部门开具的是统一的“无婚姻登记证明”,而非“未婚证明”,因为后者已被纳入前者范畴。应注意的是,只有辖区常住户口居民才能开具此类证明。

如有帮助,请采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1-06
未婚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就是婚姻登记那里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