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续签规定有哪些

如题所述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初次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9-28

第2个回答  2018-03-16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于劳动者补偿。
第3个回答  2018-03-16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6
年底,通常被认为是劳动合同续签的集中期,因为大多数企业都会选择在这一时段来给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不过,我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续签倒不是特意强求非得是要在这个时段,而是根据各人不同的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来定的,顺其自然罢了。
劳动合同续签最怕的是过了原劳动合同期限到期之日,企业还未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继续留用员工工作,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了。因为这样企业就会陷入被动,一旦要以此辞退员工,那就不叫终止劳动合同了,而是解除劳动合同,而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跟终止劳动合同的性质和赔偿责任是不一样的。
我们之前碰到过因管合同的小文员做的劳动合同期限登记表有误,比实际合同要长一个月,而该员工本身是公司不想用的,想到期后终止合同,结果却出此意外,导致劳动合同已过期了仍未终止而无法终止。
因此,劳动合同的续签一定要在原劳动合同到期日之前完成,超一天都不行。超了就无法按原合同期限终止了。
至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企业是否一定要提前30日出个书面的《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我倒觉得未必,主要是要在续签前,弄清楚企业想和哪些员工续签、不想和哪些员工续签、员工本人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等,如果说企业想续签,直接填好新的劳动合同叫员工当场签字即可(务必要注意要在原合同到期日之前完成)。
续签劳动合同是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无论该员工是否被调入新的岗位。因为,法律规定一名员工在一个单位的单次连续任职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若该员工因离职后再入职,是重新订立劳动关系,这时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要约定试用期,多数情况不会。
在不降低原有劳动合同条件的情况下,企业想续签,而员工不想续签,怎么办?那就赶紧叫员工写辞职报告,赶在劳动合同到期之日前把离职手续办完吧,不要拖延,如果拖长一个月又没办离职手续又没续签劳动合同,一旦员工追诉起来,多拖延的时间内,企业是要付双倍工资给员工的。
另外,为了规避和规范劳动合同,在不降低原有劳动合同条件的情况下,在续签劳动合同时,要改进和完善原有合同疏漏或不规范之处(尤其是对企业不利方面),如原来把岗位和工作地点写得太细太明确的,续签时就要改变,尽量写大写泛,以便今后好操作异地或大职位体系内的调岗;原来没有把保密协议和竞业避止、员工手册作为合同附件写入附加条款的,续签时要加进去;等等。总之,要修正和杜绝一切内容不全不规范的合同风险。
还有,年底是劳动关系的敏感时期,如果企业不想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而要终止,应单独个案处理,各个击破,不要统一集中处理,以免员工抱团,发生群体性劳动争议。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大家多少应该都知道,就算不知道的,里资料也一大堆,昨晚大概浏览了一遍,总结如下:
劳动合同的续签是指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保持劳动关系,于是在原劳动合同终止前办理延续手续的行为。
最新通过的《劳动合同法》,明确: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