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1-26
经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所调解的案件,双方达成协议,经双方签字同意后,一般是不允许反悔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达成协议后,当事一方拒不履行协议,或者明确表示反悔,另一方可以找办案单位,办案单位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然后告诉双方就有关民事赔偿,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派出所调解的时候当事人必须要好好的想清楚,如果不确定自己是要答应相关的调解要求,建议最好是不要贸然的答应对方和解。但有另外的情况,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但是由于是在派出所签订,这些情况是不太可能会出现的。派出所的调解,属于当事人双方在行政机关主持下的调解程序,不具有终局性。调解协议相当于是一份民事合同,表示已经就此事达成和解,除了协议的内容外,放弃追究对方别的责任。所以说在派出所签了调解协议一般不能反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内容。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保存案件证据材料,与其他文书材料和调解协议书一并归入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