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需要对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吗

如题所述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在实施程序上,上市公司需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要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要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专业意见。股东大会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后,要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证券交易所和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在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才可以办理相关登记结算手续。
另外,独立董事和监事,将不能作为激励对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不宜成为激励对象。
对非上市公司,硬性限制较少。
以上就是经股网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股网,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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