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辅警工作的部队退伍军人加0.5分。
加分政策要求规定:从事辅警工作的部队退伍军人加0.5分;在从事辅警工作期间,在全市公安系统评选中,获得营口市公安局及以上荣誉的,加0.5分;曾参与市局选调留置看护服务中心工作的辅警,加2分。参加援疆辅警,新疆、服役军人加2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退伍军人及辅警,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得荣誉奖励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和资料。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扩展资料:
事业编制考试要求规定: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