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婚姻会被判定为「无效婚姻」?

近日,陕西安康。大爷和李大妈于1981年7月登记结婚,现子女均已成家。李大妈便于2022年10月起诉至紫阳法院要求宣告其与张大爷的婚姻无效。紫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大妈的父亲与张大爷的母亲系同胞兄妹,故李大妈、张大爷为表兄妹关系,李大妈与张大爷登记结婚,违反了法律规定,2022年10月,紫阳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李大妈与张大爷的婚姻无效

两个人能够走到一起并且结婚这是人生中十分难得的事情,但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能够走到最后,甚至有些人的婚姻在法律上还会被认定是无效的。

这不,近日在陕西安康发生的一件事就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事情是这样的:李大妈和张大爷在1981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长期的相处过程中,张大爷经常对李大妈口出恶言,这让李大妈无法忍受。考虑到目前子女都已经成家,自己也不再想和张大爷生活。于是,李大妈便在2022年10月向紫阳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定她和张大爷的婚姻无效。

最终,紫阳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大妈的父亲与张大爷的母亲系同胞兄妹,故李大妈、张大爷为表兄妹关系,李大妈与张大爷登记结婚,违反了法律规定”。同年10月,紫阳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李大妈与张大爷的婚姻无效。


这样的剧情可以说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但现实却真实发生了。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婚姻会被判定为“无效婚姻”呢?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一条,重婚的,很好理解,就是说已经有配偶的人隐瞒婚姻情况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虽然没有和他人登记结婚但是却以夫妻名义关系同居生活。无论是法律关系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对于婚姻关系判定都是无效的。

第二条,对于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就好比说上述故事中李大妈和张大爷,虽然结婚了,但是婚姻是无效的。禁止结婚的亲属一般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李大妈和张大爷属于表兄妹关系,也就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此是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

之所以有这条规定,主要是两个原因:“其一是优生学的考虑,血缘关系太近的亲属结婚容易把生理上、精神上的疾病遗传给下一代。其二是伦理的要求,血缘关系太近的亲属结婚容易造成亲属身份和继承上的紊乱。”

第三条,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简单来说就是结婚的一方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或者重大不治的传染病、遗传性疾病,不建议结婚。这么要求也是为了优生优育,培养更健康的后一代。

第四条,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结婚”即男女一方或双方不足法定婚龄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对于无效婚姻的判定,基本就是以上这四种情况。所以选择结婚的时候,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避免今后给自己的个人权益或切身利益带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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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22
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况下,男女两人的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 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2个回答  2023-01-10
无效婚姻是指因存在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或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即男女双方的结合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而自始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无效婚姻制度是200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时新增设的一项制度,填补了之前法律规定的空白,使得法院判决时有法可依。后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出台,以及结合《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有关规定,我国无效婚姻制度逐步得以完善。通过法律明确婚姻无效的情形及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利于促使全社会树立科学、健康的婚恋观。一旦婚姻关系被认定为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将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因此,男女双方在结合时必须审慎对待,本着对社会及家庭负责任的原则,认真遵守法律规定,这样也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以上四种情形,根据是否会因客观情况的改变而不再无效的情形,分为绝对无效及相对无效两种情况。

绝对无效的情况有“重婚”及“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两种情形。这两种情形之下,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会改变其无效婚姻的事实。举个例子,男方先后与女子A、女子B在不同的地方登记结婚,因女子B与男子的结合属于重婚,因此,女子B与男子属无效婚姻。这段违法关系不会因女子A与男子离婚或女子A死亡而改变,女子B与男子之间始终不能认为是合法夫妻关系。

第三种和第四种的情形则属于相对无效的情况,其效力有可能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比如,夫妻双方或一方在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在起诉至法院时,夫妻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则该段婚姻关系应被认定为合法有效,并且是自始有效的。又如,结婚时夫妻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经过治疗疾病痊愈的情形,亦应当被认定为婚姻关系有效。笔者认为,上述的这两种阻碍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情形,因客观情况改变而被治愈了,对社会及家庭的危害也不复存在,故法律允许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亦有利于维护家庭及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

需要强调的是,治愈的时间点十分关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仅强调在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实践中,法院在审理无效婚姻案件的整个过程中,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消失的,法院一般亦不会认定婚姻无效。
第3个回答  2023-03-23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几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依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
第4个回答  2023-03-16
法律分析: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