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责令停业招生或停办;
(2)注销办学许可证;
(3)停止或取消颁发证书的资格;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