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中国收养法列举了收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4个条件:
没有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30周岁。而民法典规定的收养人应符合的条件增加到5个,
新增了“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要求。
这样一来,像有过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人便不能收养子女。
另外,在“没有子女”这一条件上,民法典修改成了“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满足了仅有一名子女的人对收养子女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