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分析限制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对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具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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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12号文《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和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要认真组织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其中县(市、区)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25%,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等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75%。
请分析限制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对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具有的意义?
要点:更体现我国人大制度优越性;更加民主;更能代表人民;更符合社会主义制度和我国的国家性质;等等

人大与政府原本是国家管理体制中,分管立法监督与依法行政两个职能截然不同的独立机构,也是保证事物客观节制、有序发展所必须的两个矛盾方面。虽然这对矛盾也是对立统一的,但这种统一是宏观整体上的,决不是微观组成部分的混合。因此,在人大代表与政府官员之间不该有重叠,否则就违背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必然导致局部的变异或畸形。国家行政和执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不仅不利于依法行政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而且还明显地存在着一些弊端:1.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已具备了反映人民意愿、代表人民利益行使职权的责任和条件,再通过人大代表的身份反映人民的意愿或呼声,不仅是一种职能的重叠和权力的浪费,而且也很少有时间和精力来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2.人大代表具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监督政府工作和选举政府领导人等职能。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人大代表直接参与选举,既不符合回避制度,又缺乏合理必要性,并影响到人大代表行使监督职能的独立性与公正性。3.政府官员担任人大代表,挤占了其它社会界别人民代表的名额,失去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机会,消弱了民众对行政官员实行民主与社会监督的力度。4.政府官员需要的是人民公仆的责任感和岗位竞争的压力感,因此根本不需要人大代表这顶“光环”。事实证明,这顶“光环”在许多情况下不仅没有压力,有时反而成了贪官和腐败分子的“保护伞”,既玷污了人大代表的秉公正气形象,又助长了一些贪官的违法乱纪胆量,并使依法监督和及时调查惩治受到制约或限制。5.这种政治安排上的传统做法,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WTO对政府职能根本转变的要求,也不符合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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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4
人大是监督正府的,如果领导任代表,那不是等于裁判兼运动员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04
这个,不是骗人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