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上海计划区域计划

如题所述


上海特别市政府根据其在全国乃至国际的重要地位,为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大上海计划。首要任务是划定新的市中心区域。原市中心的33平方公里租界由于航运需求增加,码头设施不足且受外国人管辖,市政府计划在蕰藻浜南、黄浦江西岸建设新港,并迁移沪宁铁路线以改善市内交通。最终,江湾地区因其临近港区和铁路,交通便利,被选定为新的市中心,于民国18年7月正式划定为约460公顷的土地。


在规划市中心区域的同时,市政府也着手编制全市分区和交通计划。道路建设成为中心区域建设的关键,由市中心区域建设委员会编制了《市中心区域道路系统图》和说明书,设计了干道和次要道路系统。民国19年5月,市政府通过了道路系统图并开始建设,如四平路、黄兴路等道路的建设,为区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详细分区规划中,市中心区域被定义为商业区和行政区域,包括政治区、商业区和住宅区。政治区,即行政中心,位于南北、东西主干道交汇处,规划了市政府办公楼及公共设施。商业区则靠近港区和火车站,以容纳商业设施。市政府在规划中考虑到资金筹集和分期实施,制定了第一期工作计划。


为了开发市中心区域,市政府计划了大型公共建筑和土地开发项目,并在18年预估了5000万元的工程费用。市政府大楼的设计也体现了中国风格,同时集各局于一体以提高行政效率。市政府新厦的建设,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和体育场等,成为区域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上海计划的实施,标志着上海由租界时期的国际控制逐渐转向中国自主管理,市长吴公铁城的领导下,市中心区规划和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标志着上海的繁荣将由外人掌控转为国人主导。这一转变体现了上海市政府的决心和努力,值得历史记载和重视。



扩展资料

大上海计划又称新上海计划,是南京国民政府为建造新上海市,打破上海公共租界与上海法租界垄断城市中心的局面而制定的计划,于1929年7月上海特别市政府第123次会议通过。该计划以江湾为市中心区,建筑道路、市政府大楼和其他公共设施。其间因日本侵略而被迫停工数次,1937年淞沪会战后,该计划被迫停止实施。不过日军对此计划“情有独钟”,制定了新的上海大都市计划添加亲日规划。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已无财力重新启动“大上海计划”,于是仅对部分道路和建筑进行修缮。这一象征性的计划产物一直延续至1952年终被兼并成江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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