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8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职能机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各地的民商事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仲裁法由市一级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的独立仲裁机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案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如果受理,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如果决定不予受理,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如果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案件审理。
3.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 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 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争议。
4. 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5. 对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6. 对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五条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中国仲裁协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