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一种以消费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形式,通常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作为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被设立,并作为流转税的一个新税种。消费税被视作价内税,意味着它是产品价格的一部分,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批发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这种税收的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并确保国家财政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税并非仅在零售环节征收,而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其“消费”概念并非仅指零售环节的购买行为,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消费行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书中提到,“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就其本质而言,是特种货物与劳务税,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
消费税的特点包括:
1. 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国家可依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要求,选择特定消费品征税,以调节消费需求,这体现了消费税的特殊性。
2. 不同产品设计不同税率,确保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 消费税是价内税,构成产品价格的一部分。
4. 消费税通过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5. 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 税收负担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