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国语学校深知教师在办学中的核心地位,他们是学校教育的基石。学校致力于营造尊重教师、崇尚知识、重视人才、崇尚劳动和创新的良好环境。学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教师需遵守宪法、职业操守,维护学校的声誉和规章制度,包括外语教师,他们需具备出色的发音和口语能力,以适应小班教学和外语课外活动的需求。
学校聘请外籍教师,以丰富教学资源,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实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聘任制,鼓励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教务科负责科研活动的规范制定和执行。在薪酬待遇上,学校基于国家规定并实行结构工资制,致力于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学校定期进行教师的评价,依据目标管理评价方案,对教师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业绩进行公正考核。对于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以及学校建设中表现出色的教师,学校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有重大贡献的教师,学校会推荐相关部门给予更高层次的荣誉。
退休教师的权益同样受到重视,学校办公室和工会负责他们的管理工作,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广州外国语学校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寄宿制完全中学,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是1962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2010年1月12日,学校一期建设正式竣工启用,首期初、高中招生规模为1800名学生,现已有初一、初二、初三和高一、高二五个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