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家里盖房子,遭到了邻居的起诉,原因是对方告他侵占了他的宅基地,91年土地规划时,这块宅基地落在我的朋友的名下,而对方当时也知道这件事,没有提出异议,事到如今,我的朋友想盖房子却遇到了麻烦,2010年12月份对方起诉了,请问,这个诉讼超过诉讼时效了吗?
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于债权,理论及司法实践上,普遍认为对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宅基地侵权属于侵犯物权的行为,应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扩展资料:
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