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用户还有隐私吗?

如题所述

当前,数据的数量时刻都在飞速增长。信息分享在全世界范围内越广泛,确保数据安全和保护人们隐私的任务就越难完成。现如今,人与人之间交流产生的流量远远大于文件传输产生的流量,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可以界定为隐私,属于比较敏感的范畴。由此看来,整个互联网都是隐私的,是不可公开的。但是,现有的互联网结构下,你的所有应用对于服务提供商,其实都是透明的。那么,人们既想要借助互联网的平台与别人交流,又想要自己的空间不被窥探,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民个人自我意识的不断觉醒,中国人才渐渐意识到,隐私,其实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人格权利,它与社会的文明程度和人的尊严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与此相对应,在法律对隐私权保护长期缺席后,2010年我国制定的《侵权责任法》中,有了明确的隐私权保护条款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文明程度的快速提升,中国公民的隐私权保护意识也得到了很大的强化。人们开始采取多种方式来保护自己的隐私,同时,关于隐私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但是,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公民的隐私面临巨大的挑战

简单地说, “大数据”是指利用常用软件工具捕获、管理和处理数据所耗时间超过可容忍时间的数据集

大数据和海量数据具有根本的区别:如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是一体两面的, 如果没有后者, 就不可能有大数据;同时, 大数据是在线可及的, 即其数据是永远在线的, 且是能随时调用和计算的

除此之外, 公认的大数据的特征还包括:规模大、高速性、多样性和价值密度低等。具体地说, 所谓“规模大”, 是指无论大数据的采集、存储还是计算, 都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所谓“高速性”, 是指其数据流转非常快速;所谓“多样性”, 是指它涵括了多样的数据类型, 如网络日志、音频资料、手机通话记录、视频文件、社交媒体、数字资料、互联网搜索、生物传感器相关的数据等;所谓“价值密度低”是相对于大数据的庞大数据量而言的, 它是指需要对大数据进行“价值提纯”, 即专业化处理, 才能挖掘出其价值。而这一价值提纯的专业化处理犹如“在黄沙中淘金”

关于隐私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被广泛认同。隐私作为一种抽象权利所指向的对象与使用的方式、情境蕴含了很多种情况与意义, 我们很难用一个单一的定义来穷尽隐私这个概念

一般而言, 隐私是指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 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 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

在不同的背景下隐私权具有不同的含义。张新宝教授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 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利。”

杨立新教授认为:“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进行支配的具体权利。”

大数据背景下的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网络信息、网络空间不被窃取和打扰的人格权。隐私权包括私生活空间、私生活秘密、私生活的安宁状态等内容。隐私权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 权利客体是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或不愿为他人知悉的秘密, 该内容具有真实性和私密性。关于隐私权侵权的行为认定, 存在很多抗辩事由, 比如口头传述不足以引起严重伤害、当事人的同意以及公众的知情权等等, 隐私权的价值在于个人的自由、尊严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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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30
换句话说就是,在大数据时代里,个人已无“隐私”,而且随着人们的个人信息竟然被贩卖,一种黑色产业链也是一直在盯着每个人,它专门以出售个人信息为生钱之道,售卖关于你的信息。
第2个回答  2022-04-01
今天我们说的就是大数据侵犯隐私。

大数据侵犯隐私也是伴随着大数据推送和大数据杀熟一起到来的,甚至可以说是更早

要把这三者打包来说的话,先是有大数据侵犯隐私再有大数据推送和大数据杀熟,大数据侵犯隐私可以算得上大数据杀熟和大数据推送的妈了。
就比如说 大家经常网上购物吧,比如在某宝看中了一个相框,然后你肯定会点进去浏览更细节的一些信息。看了看你发现不合适,然后又去搜索下相关的相框看了看,觉得选择累了,就退出某宝。之后你随便什么时间打开,某宝就会推送你相框了。这还不算狠的,就算你只是在某宝搜了相框,但是当你打开其它软件,你也可能收到相框的相关推送。这才是最烦人的地方 。看新闻,你会看到相框的广告;刷抖音,你会刷到相框推荐;甚至你刷空间,空间的广告也可能是相框。

这就代表着你就被大数据贴上了标签,这个人有购买相框的需求,多给他推送点相框的广告购买几率要大很多。

这样一来我们不仅被各种各样的广告信息所困扰,最重要的还是自身隐私受到了侵犯
第3个回答  2022-03-31
有隐私,只要不浏览一些外来网站,就能保护到隐私,国家有专门的保护隐私机构
第4个回答  2021-11-22
当前,数据的数量时刻都在飞速增长。信息分享在全世界范围内越广泛,确保数据安全和保护人们隐私的任务就越难完成。现如今,人与人之间交流产生的流量远远大于文件传输产生的流量,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可以界定为隐私,属于比较敏感的范畴。由此看来,整个互联网都是隐私的,是不可公开的。但是,现有的互联网结构下,你的所有应用对于服务提供商,其实都是透明的。那么,人们既想要借助互联网的平台与别人交流,又想要自己的空间不被窥探,这是完全不可能的。我们只能希望政府加大立法制度的同时,企业自身也设定相关规则实现自我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