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中院通报“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情,少年属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如题所述

  目前来看,一审法院认为少年属于防卫过当,而少年母亲以及辩护律师认为是正当防卫。其实这件事发声,双方都存在过错,少年之所以取得受害者家属原谅,最终还是判了10年有期徒刑,是因为之前也犯过其他罪名。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在2020年5月8号凌晨,王某在某宾馆附近遇到了一个女孩,见对方长得不错,就想约女孩出去玩。遭到拒绝后,王某很不服气,所以跟着女孩到了宾馆,王某敲门继续骚扰女孩。没想到开门的是吴某,打开房门后,吴某狠狠瞪了王某一眼,王某很不服气,就叫了6名兄弟再次来到门外。其中4名伙伴手上还拿着匕首与菜刀,敲了很久没有人开门,王某就去前台拿了钥匙打开房门。

进入房间后与吴某发生争吵,吴某很快落下风,被众人按压在地上。后来在反抗,打斗中吴某用水果刀刺向了罗某,其他两人也受伤。当天罗某被送到医院抢救,由于失血过多无效死亡。事后吴某母亲找到家属进行协商,赔偿对方20万得到谅解。

  吴某还犯了其他罪名。

  吴某还参与了恶势力团伙犯罪,虽然之前犯的罪和这件事没有什么关系,但判刑的时候会一起计算。据调查,吴某曾经在深圳等地与其他小混混强迫他人卖淫、强奸他人,聚众斗殴。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所以一审判决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8年,数罪并罚就是10年。

  

对于吴某的罪行,我有何看法?

  现在看来吴某被判10年有期徒刑也不是很冤枉,原本以为他只是一个受害者,没想到也是个小混混,难怪面对恶势力不低头。这起案件也反映出当代未成年人缺乏教育,部分家长只有等孩子出了问题才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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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2
案件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当时情况比较紧急,而且有这么多的人围殴着一位少年,少年是采取了自卫的方式,所以造成这样的结果。
第2个回答  2021-09-03
是属于正当防卫,因为一个未成年人在面对多名成年人持刀威胁及多人殴打的情况下,苛求他采取和对方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予以回应,过于苛刻和不符合实际。
第3个回答  2021-09-03
我觉得是正当防卫,因为围殴他的人都是一群成年人,而且人数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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