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由于土地确权并不是重新分配农村土地,农村出嫁女户口如果已经迁出到婆家,那么根据土地确权规定,出嫁女作为新增人口可以在婆家重新登记为婆家承包地的共有人(土地确权重新登记),如果户口没有迁走,户籍还在娘家那么她的土地权益还在娘家人共有的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应该有出嫁女的名字,同样不涉及分配土地。
土地确权不是重新分地。土地确权,就是确认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也就是说,如果农村出嫁女在夫家未取得承包地,那在娘家的承包地是可以确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