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去新公司报道被告知不需要了?

本人在职情况下与新单位应聘好后,向现公司提交辞职需10至30天的交接流程,新单位也表示了解,离职后去新单位报道,却被告知岗位人员饱和不再需要人了,叫我另找工作,这不就成我裸辞了吗,面试录用时新单位并未出具合同录用信等证明,只是口头承诺,但我多了个心眼把面试过程全程录音下来,请问这个录音可以作为要求赔偿的证据吗?如果可以,赔偿怎么定义,能赔多少钱?

先与原公司谈好离职时间,再告知新公司何时才能报道。

因为入职新公司须提供上家公司离职证明,所以不能在未办完离职手续的情况下,入职新公司。

如果隐瞒新公司,同时与两家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一定风险。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告诉同事新东家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甚至还迫不及待宣告天下,薪水职位都说出来,一方面觉得说说也无妨,另一方面觉得「你们继续混,哥( 姐)比你们有能耐,就不陪你们玩了」,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早些年,包括我和我的同事都不会刻意隐藏什么,去哪里都会直说,也许是当年大家刚走入社会,都比较单纯的缘故。

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周围的同事也多是老油条了,这些老油条们离职的时候,都不会说要去哪里,但我还会不知趣地去问新东家是哪里,有些同事会勉强告诉,有的同事会顾左右而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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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5
如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了,可以要求公司予以相应补偿。如果未签,则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因为未签订劳动协议前,公司可以自主决定劳动人事的录用标准,你同样也可以。
第2个回答  2020-11-05
首先看看有没有签合同,如果没有签合同,就要看看有没有你与HR之间的聊天记录,比如说之前告诉你可以去上班但是后来拒绝的聊天记录,说白了就是看你有没有证据证明新公司在反悔,这样损害了你的利益,在有证据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赔偿。
第3个回答  2020-11-05
得看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了,如果没有签那就不行了,没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