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专家介绍,一个物体从高处落下,落的高度越高,它到达地面的时候,速度就越快,所携带的能量和冲击力也就越大。我们拿鸡蛋为例,根据自由落体的运动规律,鸡蛋的落地速度大概在60码左右,再结合非常短的接触时间,它产生的冲击力大概在自身重力的一百倍左右。
再以花盆为例,花盆10楼坠下杀伤力堪比枪击,有人用10楼高(30米)花盆(1千克)坠楼作过计算。
花盆落地时动能=质量×重力加速度×高度,即1千克×9.8米/秒×30米=294焦耳。294焦耳的概念可以这么理解:56式步枪杀伤无防护人体的要求是65焦耳,5.45毫米小口径步枪子弹向目标传递能量为228.3焦耳。
再假设,该花盆落在泥地上砸出一个5厘米深坑,瞬间冲击力=能量/形变程度=294焦耳/0.05米=5880牛顿,相当于600公斤重,这一重量足以压死任何一个人。
物体从高空坠落产生的冲击力,与其重量、硬度、坠落时间成正比,高度越高、质地越坚硬,接触面越小,造成伤害就越大。
扩展资料:
事件案例:
2011年3月7日15时30分许,肖某在楼门口晒太阳时,不幸被楼上掉落的一只酒瓶砸伤左腿。肖某受伤后,被送往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股骨骨折,并于当日转至重庆市中山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出院。住院期间,五原告为此花去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45343.06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案中,肖某被建筑物中坠落的酒瓶砸中受伤,庭审中无法证实酒瓶究竟从哪一房间内坠出,故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原告的损害给予补偿。
因此,渝北法院判决杜某、卢某、李某、张某、孙某以及郭某、袁某等人作为事发地楼上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对原告所受损失予以平均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