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可以开死亡证明吗

如题所述

异地可以开死亡证明。异地死亡的,如果是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因疾病死亡的,由医疗机构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如果在家中因疾病死亡的,由死亡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根据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材料进行调查,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因事故或突发事件死亡的,由死亡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异地办理死亡证明流程分以下三类:
1、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或抚养人携带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死亡证明是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委会或卫生站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2、公民在暂住地死亡,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告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给予办理死亡登记;
3、身份不明死亡的人,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户口销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注销法定事由证明材料,例如,死亡证明、服役材料、逮捕证明等,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注销人口的合法有效居民户口簿;注销人口的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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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22
异地可以开死亡证明。死者家属或知情人可以依照当地相关规定,到派出所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等机构处领取死者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由当地公安机关通过电话、公告等方式通知死者家属领取死亡证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