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3-28
在物业收费相关规定中,昆明市政府明确“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收取二次加压费”。我们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收费合同中也无二次加压收费这个项目内容。即便是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物业现行收费标准忽视了二次上水费问题,物业收费的方式也不妥。物业对业主代收水费外,再按每户每月20元收取上水加压费,就造成了每户的水费单价差异很大。如:当住户年用20方水时(我们小区就有近百住户一年仅入住小区一、二个月)。自来水公司应收水费是20方×1.5元/方=30元,加上物业要收12个月240元上水费,总收取水费270元。平均水价是13.5元/方;当住户年用水60方时,平均水价是5.5元/方;当住户年用水120方时,平均水价是3.5元/方。可见这不公平。这若真是石林物业的行规,让支持了石林地方建设和发展的外地买房仅短住的人感受到此地的落后。
上水加压费问题虽小,但关乎民生与和谐。即便收取上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