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外事办公室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内设8个职能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安排和协调;草拟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负责来信、来访和内宾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外事、行政、事业经费管理和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本办人员出国(境)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综合涉外处
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工作;配合本市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牵头做好向本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工作;协同审核本市重要涉外报道稿和其他有关文稿;负责全市外事工作的调研及涉外问题的研究;负责外事信息编纂事宜;承办授予外籍和港澳人士“荣誉市民”称号的评选工作;负责全市翻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或参与处理本市重大涉外事件;负责地方法规涉及外事、涉外工作意见的协调、综合;配合、参与全市重大涉外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市民间组织的对外交往活动进行指导。
(三)出国来华管理处
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出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承办市领导出访的具体报批事宜;承办市外办审批权限以内的本市临时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事宜;按审批权限审核、审批本市选、借调人员参加本市范围外的出国任务;代市政府发局级及其以下人员出国任务批件、确认件或出国任务通知书;负责授权范围内本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管理工作;负责承办授权范围内外国人来华邀请事项;负责对本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和业务培训;配合纪检、监察、安全、保密等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团组廉政和国家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人员以及其他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的出国政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四)护照签证处
负责颁发、回收、管理本市出国人员的护照、赴港澳通行证及各类出国证明;申办本市因公出国人员的签证工作;按规定办理同意邀请外国人来华签证函电的具体业务;负责对全市护照专办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处理与驻华使、领馆的交涉事项;处理出国管理中要求驻外使、领馆协助的有关事宜: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的工作。
(五)美洲及大洋洲地区处
(六)欧洲及非洲地区处
(七)亚洲地区处(港澳事务处)
上述三个处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对主管地区、国家和友好城市的交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本地区年度交流项目;负责汇总本地区年度出访和来华计划,办理本地区出访有关事项和邀请来访的初审工作;管理与主管地区、国家的友好城市及其基层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市领导出访计划;负责组织或配合接待主管地区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及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本市各部门、各单位的礼宾接待工作;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及时向上反映和提出建议;协助有关处室做好向本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工作;利用对外交往渠道引资引智,为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亚洲地区处(港澳事务处)除上述职责外,还负责宣传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中央对港澳政策的方针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市领导赴港澳访问和港澳重要人士、团组来访本市的接待工作;统筹协调并指导本市各部门、各单位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官方联系和交往,促进各领域交流合作。
(八)友协工作处
负责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事务;指导和开展民间对外友好交往活动,促进对外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科技等多领域合作和人才交流;主办对外友协系统出访团组和邀请外宾来访与接待的有关事宜;承办我市与国外城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报批手续;发展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友好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