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对儿童进行初步全面发展的教育,对儿童全面负责。
2、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制定本班的教学计划。
3、保证儿童安全,做好儿童的晨、午检。
4、根据气温变化随时给儿童增减衣服,调节好室温。
5、做好家长工作,掌握儿童家庭情况,经常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表现。
6、引导幼儿主动学习,观察、分析和记录幼儿发展情况。
7、与家长商议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工作。
8、定期向园领导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幼儿教师从业证书: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教师资格条例》。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或北京市)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