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业主开车冲撞执法工作人员致1死3伤,这位业主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如题所述

5月31日9时58分,浙江嘉兴,发生了惊人一幕。据警方通报称,当天9时28分时许,当地消防救援大队、综合执法分局等部门联合对乍浦镇沿街商业用房通道进行现场疏通施工时。刚过去半个小时,一名58岁的业主徐某,就突然驾驶自家小汽车直接冲撞现场工作人员。事情发生后,徐某被当场控制,救护车赶到现场后,随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目前,该事件已造成4人受伤,不幸的是,其中1人因伤势较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事发后,有网友在讨论徐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但私以为,无论任何原因,都绝对不能做出这么冲动的行为,或者说任何原因都不是犯罪的理由,否则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需要强调的是,刑法主张的是刑法相一到定罪原则,也就是说,主要是看行为人主观故意与其客观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来判定的。本案中,徐某如果只是报复某一个人,而驾车撞上去的,由于其行为上客观上追求的是某个特定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根据警方通报的案情来判断,徐某客观上所表现出来的是,想对不特定人群进行攻击。这一点尤其重要。

刑法规定,行为人以危险方式对不特定人群实施攻击,造成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经济损失的,由于行为人的行为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群,故构成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注意,由于此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深,因此处罚是相当严厉的,即致人重伤、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即便情节较轻的,也处3-10年。

切勿因一时冲动而失去理智

具体到本案中,从徐某行为所造成一死三伤的后果来看,如果最终确定其构成此罪的话,那么其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当然,其还要为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也是其犯罪的代价之一。当然,具体徐某的行为该如何定罪,以后续警方的通报为准。

最后提醒大家,无论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什么事,务必要冷静处置。切勿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失去理智的行为。因为这样做,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问题更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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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02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也需要承担判刑的责任,需要对他人进行赔偿,也需要对他人进行道歉,而且这样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第2个回答  2022-06-02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期徒刑是肯定的,至于是否会被判死刑,还要等侦查审查后才知道了。而且还应该对受伤的人赔偿
第3个回答  2022-06-02
应该三死一伤,没整准啊!
第4个回答  2022-06-02
徐某忠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目的,在客观上造成了严重后果,涉嫌故意杀人罪,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对受伤的人应该还会赔偿,最后提醒大家,无论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什么事,务必要冷静处置。切勿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失去理智的行为。因为这样做,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问题更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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